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外聘法律顾问库(第二批)征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31 浏览次数:1012
为充分保障公司涉外业务合规高效开展,进一步发挥法律服务机构的专业作用,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江金租”或“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选具备卓越业务能力和丰富经验的外资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充实公司外聘法律顾问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诚邀符合条件的外资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报名参加。
一、公司简介
皖江金租成立于2011年12月,是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国有控股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国有股东包括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芜湖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在北京、上海、深圳、重庆、西安、合肥、芜湖等地设有职能部门或事业部,业务范围辐射全国。
皖江金租坚持“诚信、业绩、开放、创新”的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高标准”的发展方向,坚持“融资、融物、融智”的经营方针,主动融入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深耕交通物流、机械装备和城市民生等多个行业领域,建立了较为完善、具有特色的金融租赁产品和服务体系。
二、法律顾问库说明
公司将通过公平、公正、公开评选流程,择优选择不超过5家外资律师事务所或驻华代表机构入库。入选法律顾问库仅表明报名单位具备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初步资格,并不意味着必然获得具体服务项目委托。公司存在法律服务需求时,将根据项目情况按照公司选聘程序选定相应的法律服务提供方。
外聘法律顾问库实行动态管理,公司有权综合法律顾问的服务质量、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等情况调整法律顾问库名单。
三、法律顾问库基本要求
外聘法律顾问库基本要求如下,公司在符合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择优评选,确定本次入库名单。
(一)入库律所/驻华代表机构基本要求
报名单位可根据需要选择以外资律师事务所或驻华代表机构为申请人提交材料,并应满足以下条件: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依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外资律师事务所在境内获准设立的驻华代表机构。
2.成立时间在2年(含)以上(截至2025年6月30日),且已通过属地管理机构2024年度检验。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形:
(1)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
(2)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近两年内有骗取中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
(二)律师团队基本要求
报名单位指定的律师团队应满足以下条件:
1.团队负责人执业8年以上,具备涉外专项法律服务经验,近5年至少办理过10笔涉外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如跨境融资租赁(飞机/船舶/设备)、跨境资产买卖(飞机/船舶/设备)、国际争议解决、跨境融资(跨境贷款、境外发债,国际融资等)专项法律服务。
2.服务团队内至少存在两名具有3年以上涉外专项法律服务经验的执业律师,具备以中英文作为工作语言的能力,熟悉境内外融资租赁、信贷、金融等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近三年内均未受过重大纪律处分、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无重大负面影响事件等不适宜担任代理律师的情形。
四、报名方式
1.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报名的外资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请于2025年11月5日前(含当日)邮件回复确认参加此次征选活动。
2.报名单位须按照附件《入库申请材料清单》的要求制作申请材料,并在2025年11月10日前(含当日)将纸质版申请材料(正副本各1份)密封后寄送至联系地址。申请材料邮寄后,请将快递单号、报名单位名称及寄件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参选文件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0551)66180610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高速时代广场C1栋20层
电子邮箱:wjhgglb@wjfl.com.cn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征选公告在https://www.wjfl.com.cn/上发布。
六、其他说明
1.报名单位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或退出外聘法律顾问库。
2.外聘法律顾问库建立流程包含发布公告、接收申请材料、资格评定及发布入库公告。入库公告将于2025年12月在公司官网发布。
3.报名单位无论是否入选,申请材料概不退还。报名单位需自行承担因参与本次征选活动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附件:入库申请材料清单/upload/file/20251031/20251031190712_79593.docx
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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